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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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人事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二)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对全区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编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工资计划,进行综合管理;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 (三)贯彻实施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规定,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全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参与机构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四)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贯彻实施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指导和协调各部门、乡镇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的培训。 (五)负责全区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拔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专家的选拔管理。 (六)负责全区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制定人才流动和人才市场管理的具体政策。 (七)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工资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和工资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 (八)落实军转安置政策,负责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九)承办区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负责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各类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单位: 1.平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平山区人才交流中心 3.平山区退休干部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工人街道新欣街17号
劳动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区内企业及劳动者、弱势群体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和提供咨询服务。 九、定期检查、分析、统计平山区区域内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状况,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科学依据 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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