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局 来源: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5-15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山区档案局主要职能 平山区档案局主管全区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平山区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联系方式 电话:024-42371285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新欣街17号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