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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

来源: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5-15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山区档案局主要职能 

     平山区档案局主管全区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二)制定平山区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联系方式
   电话:024-42371285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新欣街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