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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 联

来源: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05-15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平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职能 

      基本情况:
   平山区残疾人联合会于1989年4月成立。成立之初隶属于区民政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1998年5月,从区民政局划出,为区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级格升为正科级。人员编制5名。2006年12月划入群团组织系列。区残疾人联合会分别于1989年4月、1993年3月、1998年4月、2003年4月和2007年9月召开了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和第五次代表大会。
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环境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组织。
   8.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9.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024-42818828
   传真:42818828
   地址:广裕路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