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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局主要职责
【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局工作】 平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局,是由政府提议设立,2005年7月23日由区委常委扩大会议通过组建的,是平山区政府直接领导的,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设局长一名,副局长一至二名,工作人员五至八名。全区四大机关行政事务性职能合并后,先后接管了车辆管理、食堂管理、房产维护维修管理、会务设施管理、通讯业务管理等。 【车辆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驾驶员安全教育、车辆的维修、维修费的报销、养路费交纳、年度车辆安全检测及费用报销工作。 【食堂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全区机关食堂的人事管理、帐目管理、伙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设施器皿管理。 【房产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全区的房产、水电、暖气、煤气费用的登记、审核、报销以及设施的维护、维修组织工作。 【会务设施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全区的会议室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更换、调试的管理工作。 【通讯业务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全区固定、非固定、移动电话和网络的设置、报修以及所发生费用的登记、审核、报销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024-42883159 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0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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