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09]49号——关于印发《平山区防控口蹄疫应急预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09]49号
关于印发《平山区防控口蹄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A型口蹄疫防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09]第41号),为提高免疫密度,确保免疫效果,特制定了《平山区防控口蹄疫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平山区防控口蹄疫应急预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平政办发[2009]49号
关于印发《平山区防控口蹄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A型口蹄疫防控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09]第41号),为提高免疫密度,确保免疫效果,特制定了《平山区防控口蹄疫应急预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平山区防控口蹄疫应急预案。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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