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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09]42号——关于印发《平山区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0-09-0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平政办发[2009]42号

 

关于印发《平山区落实全省大规模

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

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桥头镇、各涉林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平山区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平山区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平山区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

建设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本溪市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规划(2010—2012)的通知》,结合我区造林绿化实际情况,编制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涉及林业、水利、交通、城乡规划建设、教育等部门的建设任务。该工程是在我市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等工程建设基础上,对前两项工程的补充和推动。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为载体,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发挥森林效益为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增加投入、注重科技,实施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确保市下达我区大规模造林绿化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原则。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满足人们对森林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需求,重点抓好城镇、村屯绿化及城周山绿化,主要公路沿线要增加绿化密植,达到成片、成带,村镇(屯)绿化要由各镇、办事处负责,栽植苗木要达到万株以上,最大限度地增加森林绿量,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2. 坚持统一规划、条块结合的原则。按照总体规划,实行分系统负责,属地化管理,将建设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区直各牵头部门和镇、办事处,进而落实到具体地块,并由责任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3.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工程建设以沈丹高速公路、本辽高速平山区段两翼可视范围内的集中连片荒山、灌丛、疏林、蚕场补植造林,城区周边及城中山小开荒治理,以及村屯、校园、住宅区、公路、铁路、河岸绿化为重点,本着先易后难、由近及远、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做好进度安排,并将设立区长绿化点。

4. 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造林,确立科学的造林模式,采取点、线、面布局,坚持以乔木为主,实行乔、灌、草相结合。在条件允许前提下,要继续栽植大树,确保达到绿树掩映效果。

5. 坚持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原则。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的同时。各部门也要多方筹集绿化资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工程建设,确保任务完成。

三、目标任务

通过今冬明春大规模造林,确保我区到2012年森林覆盖率由43.8%提高到45%以上,林木绿化率由75%提高到78.5%以上;确保2009年冬至2011年春完成人工造林合格面积2280亩,农村路旁植树2.6万株;确保完成市下达的校园、河流、公路等绿化任务。

1. 沈丹高速公路(平山区段)两翼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区林业负责,桥头镇政府及相关村委会配合。规划完成造林180亩,植树4万株。2009年冬季至2011年春季完成。

2.荒山造林及疏林地、灌木林地、残次蚕场补植改造工程。此工程由桥头镇、北台办事处、千金办事处负责。规划造林共2000亩。其中桥头镇负责1400亩,北台、千金办事处各300亩。2009年冬季至2011年春季完成。

3. 村屯绿化工程。此工程由桥头镇,北台、千金办事处分片负责。总计完成5个村,植树5万株,折合面积280亩。2009年冬季至2011年春季完成。

4. 公路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区交通局牵头。各镇、办事处分段负责。规划桥解线公路绿化任务,总长6.5公里绿化任务,折合面积24亩,共植树2600株。2009年冬季至2011年春季完成。

5. 河岸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区水利局牵头,各镇、办事处分段负责。规划对以太子河、细河等河流进行绿化,共植树8万株,折合面积400亩。2009年冬季至2011年春季完成。

6. 城周(中)山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区城建局负责。相关办事处分区域负责,共规划完成600亩,植树12万株。2009年冬季至2011年春季完成。

7. 城区绿化工程。此工程由市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各办事处分区域配合。

8. 住宅区绿化工程。此工程区物业办协调各办事处负责配合组织实施。

9.学校校园绿化植树任务。由区教育局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任务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参照国家林业局《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本次规划的估算指标。即:宜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营造乔木林450元/亩,营造灌木林350元/亩;疏林地、灌木林地和残次蚕场补植改造200元/亩;农村路旁植树1.5元/株。

本规划所需资金除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投资外,市、县(区)两级政府以及镇、办事处应加大补助投入,同时动员社会各界多方投入,以及建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筹措解决。

对建设单位造林实行定额补助的政策,参照国家工程造林和我省重点生态工程现行补助标准:宜林荒山荒地人工营造乔木林补助200元/亩;疏林地、灌木林地、残次蚕场补植改造50元/亩;农村路旁植树1.5元/株。

据此,我区林业部分造林总投资为58.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4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2万元,市级财政补助4.1万元,区财政补助4.1万元,任务负责单位自筹36万元。

校园绿化、城周山(小开荒)治理、住宅区绿化补植、行道树栽植、河道绿化等项目资金按市政府安排执行。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及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区林业局、城建局、教育局、宣传部、财政局、审计局、农发局、水利(交通)局以及镇、涉林办事处任成员单位的平山区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指挥部,主要负责指导大规模造林绿化工作、协调解决大规模造林绿化的问题以及检查各相关单位贯彻执行《平山区落实全省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2010-2012年)规划实施方案》的情况,并监督造林绿化的有关工作,决定有关造林绿化的其他重大事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联系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局副局长金天华兼任。

  各镇、办事处和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统一安排,尽快编制本地区(部门)详细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具体责任人。区政府将对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下达目标责任书,并将此项工程作为镇、办事处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镇、办事处行政负责人是该项工程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

  2. 多方筹资,保证投入。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补助资金的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造林绿化。按照“谁开发投入,谁所有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要在工程建设中鼓励企业界捐款、冠名赞助和个人认种、认养活动,鼓励各社会团体、企业和社区群众参与造林绿化。要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念林基地建设。坚持“谁造谁有”原则,落实林权政策,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解决工程建设的后期管护问题。

3.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宣传以人为本的生态建设内容,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结合起来,提高全区人民的知晓率和支持率,使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得到全社会的支持。

4. 科学规划,注重实效。各镇、办事处和牵头部门要根据本地区(部门)实际,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不留死角。充分做到乔灌结合、林果结合、林草花结合,真正实现国土绿化。

5. 把住质量,确保实效。各级林业(绿化)主管部门要做好种苗生产的指导和管理。加强种子、苗木的检验检疫。加强苗木生产全过程质量管理,凡是不具备“一签两证”的种子、苗木,一律不准进入市场。加强种苗调剂工作,要选择良种壮苗,多栽植大规模苗木,所需苗木尽量当地解决,做到适地适树。

6. 加强科技,搞好服务。全区各级林业(绿化)主管部门要为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造林技术、林木经营、种苗供应、技术咨询、课题攻关等全方位服务,为工程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要主动当好各镇、办事处的参谋,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咨询、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好工程建设。

附表:1.平山区大规模造林绿化建设任务表

   2.沈丹高速公路两翼造林规划表

   3.村屯绿化规划表

   4.城周(城中)山绿化造林规划表

   5. 河岸绿化规划表

   6. 2009年—2011年平山区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建 

      设资金筹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