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sqrmzf-2023-00088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壮大市场主体 优惠政策 主题分类: 助企纾困
发布日期: 2023-12-30 成文日期: 202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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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壮大市场主体 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23-12-30 09:17:01 【字体:

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壮大市场主体

优惠政策

1.推进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企业登记、公章制作、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医保登记和银行预约开户等高频开办事项在线上一次身份验证、一表填报申请、同步办理,将8个事项环节的总体办理时限压缩到0.5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行政审批许可科李华 联系电话:42809023

2.推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免于提交清税证明。探索实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

联系人:行政审批许可科李 联系电话:42809023

东明市场监管所朱俊俏 联系电话:43282090

南地市场监管所侯 联系电话:42343615

永丰市场监管所梁冰/span> 联系电话:42803100

平山市场监管所李昱娆 联系电话:42809027

站前市场监管所吴 联系电话:42380302

北台市场监管所穆 联系电话:42533523

3.对依据《公司法》登记的公司制企业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对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且属于同一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的,可以一并申请登记多个经营场所,免于设立分支机构。企业申请经营场所与住所分离登记可以在设立登记时一并申请,也可以在企业设立后通过申请住所变更登记增设(撤销、变更)。经营场所可以与住所合一,也可以相互分离。

联系人:李华 联系电话:42809023